(一)協助校長制定并實施學校財務、后勤工作計劃,做好工作總結。
(二)組織總務處人員的政治、業(yè)務學習,審批本處室職工的請假事宜。
(三)組織人員搞好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、桌凳及各種設備的登記、管理和維修工作。
(四)負責建立和健全后勤部門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并監(jiān)督貫徹執(zhí)行。
(五)配合學校辦公室抓好安全保衛(wèi)工作,對防火用品或設備,每學期要檢查、維修一次,杜絕一切隱患。
(六)定期組織人員進行財產清查,做到賬卡相符,保證財產的良好狀態(tài)。
(七)負責協調本處室各個崗位的工作,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。
(八)加強對會計人員工作的監(jiān)督及審核,保證財務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,防止舞弊、違法行為的發(fā)生。
(九)負責本部門各類人員的工作質量考評,指導他們的工作,并提出聘任意見。